
根据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面向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整体安排,应聘报名、资格审查、实践能力测试(部门考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综合能力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月31日上午10:00-11:30(人机交互形式进行)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古盛路36号院1号楼泰然大厦三层(考点无停车位,请考生绿色出行)。
考场号:考场1(313教室)。测试人员名单及考场、座次等信息详见《附件》
二、测试形式
人机对话形式。
三、成绩计算方法
实践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即为实践能力测试成绩。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试,考生身份证照片与本人确为同一人方可参加测试。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邮箱有效,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
(三)考生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试室并对号入座,将身份证放在桌面上等待核验。严禁携带任何文具、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进入试室。
(四)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考生如遇到机器异常,请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考试总时间不会受到影响。
(五)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安排,自觉接受监考员的监督和检查。考生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时,考试机构、考试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作出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决定。
(六)考生在前往考场及考试结束返程中注意人身安全。
附件: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面向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实践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考场安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