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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5 14:51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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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5〕93号)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考试和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干人〔202542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具体负责卫生管理研究职称专业和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考务工作,现将本年度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网上申报

申报人登录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bjwsrc.cn)首页,在“热点服务-未列入和管理职称评审”中进行网上申报,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要求,第一次登录时,需跳转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注册、登录(点击个人办事栏目,注册登录后,选择职称评审模块,进入北京市职称评审服务平台,选择我要申报,进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评委会名称”处输入“卫生”进行搜索,选择拟申报专业的评委会),再进入评审系统,后续登录时可直接进入评审系统。职称评审申报人用户手册见附件1、2。

工作业绩代表作为论文、科普文章和作品的,正式发表时间截止到2025731日。申报卫生管理研究专业研究员职称,论文或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均予认可。申报卫生科研专业助理研究员职称,“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已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可以作为工作业绩代表作提交。

二、上传材料

各单位人事部门和个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上传至申报系统中,上传的材料务必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将不予受理。

(一)单位需上传的材料

1.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委托评审函(见附件3扫描件,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及市属医院须委干部人事处审核盖章,区属医院须区职改(人事)部门盖章。(卫生管理研究专业)

2.申报人员的公示情况扫描件

3.材料信息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4扫描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个人需上传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扫描件。

3.学历证书(国外学历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海外工作经历人员须上传工作证明扫描件。

5.工作业绩代表作材料/论文或调研报告材料。论文上传内容包括杂志封面、目录(标记论文/科普文章位置)、论文正文、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检索页面,SCI论文还需包括中文摘要(题目、作者、单位、摘要和关键词)。

6.专业考试成绩单扫描件。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扫描件。

8.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须提交有关延退材料扫描件。(卫生管理研究专业)

9.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交《北京市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扫描件和破格申报材料扫描件。破格申报材料包括奖项、表彰、论文(同“工作业绩代表作材料”关于论文的要求)、课题任务书等内容。(卫生管理研究专业)

关于工作纪律和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书写要清晰、规范;对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须经单位审核认可;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申报人和所在单位须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对于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单位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履行推荐申报主体责任。

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负责,如弄虚作假将“一票否决”,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等环节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将被取消申报资格;已取得职称的,撤销职称,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情节严重的3年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

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经信、教育、新闻出版、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建立联动机制,坚决打击在职称评审中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通过数据比对、复查核查、社会公示等方式,不断加强职称评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更加诚信的评审环境,积极协助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假冒职称评审、制作和销售假证等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7月25日至8月6日,申报人完成申报资料网上注册、报名。

8月15日前,单位完成个人申报数据网上审核并上报。

8月22日前,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完成网上材料提交、审核并上报。

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拟于10月中下旬组织答辩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收费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200/人、中级职称评审费500/人,高级职称答辩及评审费700元/人。审核通过后申报人进行网上缴费。

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电话:

83366909、833669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二)技术支持电话:

          400-008-568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附件:

                                   1.卫管职称评审-(申报人用户手册).docx

                                   2.未列入职称评审-(申报人用户手册).docx

                                   3.北京市职称评审委托函.docx

                                   4.材料信息真实性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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