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2 14:18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字号:

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京卫干人〔2024〕64号)文件精神,为使申报人员上报的信息、资料更加完整、规范,评审专家在答辩评审工作中更加全面、准确、快捷地了解申报人的信息,现将2024年度申报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登录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bjwsrc.cn)首页,在“热点服务-高评申报评审”中进行网上申报,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要求,第一次登录时,需跳转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注册、登录(点击个人办事栏目,注册登录后,选择职称评审模块,进入北京市职称评审服务平台,选择我要申报,进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在“评委会名称”处输入“卫生”进行搜索,选择拟申报专业的评委会或任意高级评委会),再进入评审系统,后续登录时可直接进入评审系统。职称评审申报人用户手册见附件1,职称评审专业名录见附件2。

二、单位审核

各单位、 区卫生健康委登录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bjwsrc.cn)首页,在“热点服务-高评申报评审”中进行网上审核。

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申报人资料,要加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的学习,做好本单位内的政策解答工作,均严格按照《关于202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京卫干人〔2024〕64号)文件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数据,加强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的申报审核工作(人员定义见附件3);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坚决不予以申报;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3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7月2日至23日,申报人完成申报资料网上填写并上报。

8月19日前,单位完成个人申报数据网上审核并上报。

8月30日前,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完成网上材料提交、审核并上报。

单位网上提交的材料包括: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委托评审函、申报人员的公示情况、材料信息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及市属医院须委干部人事处审核盖章,区属医院须区职改(人事)部门盖章。

四、收费标准

根据京人专技发〔2013〕300号文件规定,答辩及评审费:700元/人。实行网上缴费,考评中心审核通过后申报人进行网上缴费。

五、其他

(一)按电子照片打印制作证书的要求,请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时按如下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1.近期(六个月内)正面免冠半身证件照,格式为jpeg或jpg文件;2.照片大小为35-100 KB,宽度大于400px,高度大于600px;3.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背景为淡蓝色,无任何装饰。

(二)申报人员将本人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扫描后上传至申报系统。各单位需仔细审核申报人电子信息和上传的电子材料。对于无故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人员,中心将不予以审核。

(三)论文查重环节使用清华大学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或有关材料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以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学术道德和学风监管机制。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5。

(四)对援派期1年以上的援外、援藏、援疆、援青、援蒙等援派工作且表现优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援外、援藏、援疆、援青期间,经单位报送书面证明材料,可免答辩直接进行评审。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在申报系统中认真填报免答辩情况,并报送“关于202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免答辩的申请”及人员名单(附件6)。

(五)根据《关于202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京卫干人〔2024〕64号)文件中关于“对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30年且中级职称取得满10年,仍在诊疗一线岗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加大职业道德、考核结果、基层服务水平、群众认可度等方面的权重评定高级职称”的精神,请各单位严格把关,根据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卫生健康委的批复在申报系统中如实填报相关情况,请区卫生健康委在系统里上传批复的人员名单(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卫生健康委盖章)。

(六)申报人论文、科普文章和作品的发布时间、到农村、社区服务的证明材料均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七)务请单位用户、主管单位用户认真核对系统内单位信息,如单位名称、单位级别、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便于工作联系。

六、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电话:

83366909、8336908传真(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二)技术支持电话:

8217686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附件:      

                  附件1:职称评审申报人用户手册.docx

                  附件2:卫生系列职称评审专业名录.xlsx

                  附件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情况说明.docx

                  附件4:材料信息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5:申报系统论文查重操作步骤说明.docx

                  附件6:关于202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免答辩的申请.docx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站申明

© 2022 版权所有 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
京ICP备18046265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024500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