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各直属单位,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京卫干人〔2023〕37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具体负责卫生管理研究职称考试与评审考务工作,现将本年度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即日起可登陆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料后进行网上审核,审核上报即视同单位已审核无误。
二、上传材料
各单位人事部门和个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上传至申报系统中,上传的材料务必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将不予受理。上传的电子材料与纸制材料具有同等效用,各单位务必认真审查,确实料真实、清晰、有效。
(一)单位需上传材料
1.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委托评审函扫描件,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及市属医院须委干部人事处审核盖章,区属医院须区职改(人事)部门盖章。
2.申报人员的公示情况扫描件。
3.材料信息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扫描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二)个人需上传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扫描件。
3.学历证书(国外学历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海外工作经历人员须上传工作证明扫描件。
5.论文或调研报告材料。
6.专业考试成绩单扫描件。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扫描件。
8.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须提交有关延退材料扫描件。
9.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交《北京市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扫描件。
三、时间安排
9月19日前,申报人完成申报资料网上填写及上报。
9月21日前,申报人单位完成网上初审、终审及上报。
9月25日前,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完成网上材料提交、审核并上报。
10月中下旬进行答辩与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收费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20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500元/人,高级职称答辩及评审费:700元/人。本年度实行网上缴费,终审通过后通知申报人进行网上缴费。
五、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电话:
83366909、8336908传真(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二)技术支持电话:
8217686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