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中心内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规范管理和正常运转,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二、申请单位
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五年,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失信记录,有服务不少于十家各类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的从业经验。
三、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工作任务:
1.与社会化用工人员签订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确保合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为社会化用工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确保按时足额为社会化用工人员发放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工资。
(二)工作要求:
1.收到入职通知后,于两个工作日内到场为员工办理入职等各项手续,负责收集各种证件等材料,建立员工名册,并反馈甲方。
2.使用规范合同文本,与每一位员工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并确保劳动合同的规范、合法、有效。
3.合同到期前45天与甲方沟通,与甲方反馈续签的人员及时办理续签手续。
4.通过与甲方、员工充分沟通且达成一致后,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5.在合同到期前4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依据甲方相应回复为员工办理解除、终止合同手续。
6对于离职的员工,在15天内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7.于每月20日前,为新入职员工办理社保、公积金增加手续,确保其社保、公积金连续缴费,不发生中断。
8.对于涉及到未按时参保的职工,可于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为员工办理补缴手续,避免造成员工工龄的中断。
9.可就上述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与享受等相关事宜进行咨询。
10.对于符合享受上述各项社会保险的员工,根据需求并结合实际情况为其办理享受各项保险的手续。
11.对于发生工伤的,第一时间启动工伤应急响应,30天内为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对于伤情严重的,配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申请工伤待遇。
12.于每年规定时间内,为参保员工核定新一年度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13.对于外埠员工离职后提出转移申请的,在一个月时间内为其办理社保异地转移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将转移书面材料送达员工。
14.保证在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完当月社、保公积金后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保转出手续并做到不影响员工后续社保公积金接转。
15.依据考勤表于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好工资费用表并反馈至甲方。
16.对于工资金额涉及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员工,为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17.通过银行代发的形式,确保于规定的发薪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18.在一个工作日内对于员工离职的信息作出回应,并与甲方沟通,在确认离职申请得到相应答复后,在最快时间内为员工办理离职的各项手续。
19.对于符合在京退休条件的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确保按时足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0.当甲方发生业务需求时,三个工作日内派人上门开展服务。
四、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预算:20万元。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5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cn/hhrnew/index.php)下载《项目承办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3年1月6日17:00前将《项目承办申请书》电子版提交至:wsrc_bangongshi@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社会化用工项目”字样。
5.组织评审: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申请单位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北京市卫生人才网站予以公告。
六、联系方式
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10-83366903
附件:
《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社会化用工项目承办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