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遣员工须配合本市防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7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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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近期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自2020年12月10日(含)以来到访过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的,曾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或与相关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本人或共同居住者有入境(含港澳台)返京的人员,请第一时间报告社区及所在单位,并做好相关防疫工作。有上述情况的人员,即日起请暂不要前往我中心现场办理业务,确有急事的可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我中心电话联系。中心倡导线上办理模式,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可利用微信公众号、中心官网、电子邮箱等开展线上或通过电话办理相关业务。
    中心联系电话:010-63016389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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