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6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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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市属各委、办、局人事(干部)处,有关高等学校,各医疗机构:  
    为加强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事管理,根据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推进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意见》(京卫科教字〔2012〕10号)精神,结合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际情况,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制定了《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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