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接续业务(含转外部统筹、转移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19-02-12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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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项业务须至北京五湖四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
    办事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建达大厦11层
    联系电话:64401342

一、异地养老、医疗转入
  (1)原参保地开具的医疗参保凭证和养老凭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要求将证件正反面复印于竖版A4纸同一面中间位置、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二、一般账户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转出
  1、参保职工个人申报
  (1)《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申请》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要求将证件正反面复印于竖版A4纸同一面中间位置。
    此业务员工可自行办理,无需经过单位,办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社保中心账户管理科,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92号二层。
  2、参保职工委托他人代办
  (1)《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垮省转移接续转出申请》1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个人委托书》1份;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要求将证件正反面复印于竖版A4纸同一面中间位置;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要求将证件正反面复印于竖版A4纸同一面中间位置。
    此业务员工可委托他人自行办理,无需经过单位,办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社保中心账户管理科,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92号二层。
  3、参保单位申报
  (1)本人填写《异地转出个人申请》;
  (2)《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申请》1份;
  (3)《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个人委托书》1份;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要求将证件正反面复印于竖版A4纸同一面中间位置。
三、转外省市中断恢复
  (1)退回《养老缴费凭证》和《医疗参保凭证》;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本人申请;
  (4)参保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四、住房公积金外埠转入
    如需要单位办理需要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如本人自行办理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或东城下辖指定网点办理。
五、住房公积金转国管
    携带身份证原件。
    备注:可个人办理也可单位办理,如本人自行办理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或东城下辖指定网点办理。
六、住房公积金转外省市
    由外省市接收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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