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业务须至北京五湖四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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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64401342
一、生育津贴及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在北京市正常生育
(1)《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需注明顺产、剖宫产、分娩时间)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4)《结婚证》复印件1份;
(5)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要求将证件正反面复印于竖版A4纸同一面中间位置;
(6)产前、产后42天的检查费用票据、明细、药费(需处方);
(7)住院的票据、明细原件;
(8)本人名下在京银行卡复印件1份,需注明开户行。
2、在外地正常生育
(1)《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
(2)《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4)《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需注明顺产、剖宫产、分娩时间)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5)《结婚证》复印件1份;
(6)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要求将证件正反面复印于竖版A4纸同一面中间位置;
(7)产前、产后42天的检查费用票据、明细;
(8)本人名下在京银行卡复印件1份,需注明开户行;
(9)二级或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等级证明》,注明该医院属于定点医疗机构、几级医院。(若产检在外地,则需提交该产检医院的《等级证明》);
(10)个人情况说明2份,手写即可;
(11)住院的票据、明细原件。
3、计划生育
(1)《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需注明孕周,流产的具体时间,流产类别)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要求将证件正反面复印于竖版A4纸同一面中间位置;
(4)门诊手术费用需要提供票据、明细、处方原件;
(5)住院手术费用需要提供票据、明细、北京地区医院提供全额结算证明原件;
(6)若有产检费用,需要提供:
a产检的票据、明细、处方原件;
b《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1份;
c本人名下在京银行卡复印件1份,需注明开户行。
若主观意愿发生的流产,产检费不报
如上述情况在原单位发生并于现单位申报,请提供与原单位清算产假期间工资的证明材料或个人签写承诺书,承诺收到生育津贴待遇后自行协调与原单位关于产假期间工资清算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