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业务
发布时间:2019-01-23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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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项业务须至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办理
    办事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277号 3层307室
    联系电话:63016389

    北京五湖四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人事档案存放业务,本业务只针对本市城镇户口员工,不包含外埠户籍、本市农业户口、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以及个人委托存档人员。
一、 业务内容
  1、 提供档案接收、验收、保存、整理和转递业务;
  2、 提供档案目录录入和打印服务;
  3、 提供各类档案情况证明,包括亲属关系、经历、未刑、存档、各类公证和政审等证明服务;
  4、 提供各类档案材料的归档服务;
  5、 提供各类档案材料的查询、复印服务。
二、 业务须知
  1、 如办理档案材料调入业务,请前往我中心307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后将档案材料送至我中心108办公室;
  2、 如办理档案调出业务,请档案调入单位开具《商调函》,调出单位为北京五湖四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完成以上工作后由本人致电63016389进行预约办理;
  3、 如自带档案存放,须检查材料是否与移交清单一致,保证档案密封完好,如有破损、拆封等情况不予接收;
  4、 档案材料归档须保证归档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一经发现直接处理,后果自行承担;
  5、 如用工单位人事部门阅档,须开具阅档介绍信;
  6、 非用工单位人事部门阅档,须开具用工单位同意阅档介绍信以及非用工单位填写《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经人事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阅档;
  7、 不予开具单位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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