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人员在职证明
发布时间:2019-01-23 15:54
字号:
    此项业务须至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办理或邮箱申请办理
    办事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277号 3层307室
    联系电话:63016389

一、 准备材料
  1、 用工单位开具的 《在职证明介绍信》
  2、 本人携带身份证及护照原件。
  3、 “不见面”办理:本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申请,须注明:用工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办理原因及申请何种证明类别、快递邮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身份证扫描件,同时以快递形式邮寄 《在职证明介绍信》,收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277号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程老师收 63016389
二、业务须知
  1、 “在职证明”原则上使用我单位提供的中(英)文模板,如因签证处或中介公司有特殊格式要求,请下载具有用人单位抬头的信纸进行模板制作,并于办理前将中(英)文模板发至此邮箱( bjwsrc_rcpq@163.com),自行提供的模板内容不得在责任主体上与我单位提供的模板有冲突(可将我单位模板先请签证处或中介公司审核后再确定是否更换模板);
  2、 劳动合同截止日期三个月以内的,先做合同变更,再行办理手续;
  3、 请正确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北京五湖四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4、 他人代办须携带员工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
  5、 请用工单位按照介绍信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数据。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站申明

© 2022 版权所有 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
京ICP备18046265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024500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