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5-28 14:53
字号: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是北京市卫生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实施北京市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建设维护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等职能。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有志于从事卫生医药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严守保密纪律; 
    3、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做事认真; 
    4、身体健康; 
    5、招考职位其他条件。 
    二、招考职位及任职要求 
    招考职位及任职要求见附件1。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可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英语级别证书(四级以上); 
    (4)完整填写的《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2010年工作人员招考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2),并在报名表右上角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2、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下载《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2010年工作人员招考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发送至邮箱bjwsrc@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岗位,北京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对您的电子简历初筛,初筛结果及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关注本网站。 
    3、截止日期:6月11日 
    (二)考试安排 
    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组织笔试、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本网站公布(同时递交纸质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者须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在报名表的“本人声明”栏签字。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考工作,是在北京市卫生局领导下,由北京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的。监察部门对招考全过程进行监督。
报考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3012674

附件:一、《招考职位及任职要求》;二、《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2010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备注:请将填写完成的报名表以“姓名+应聘职位”命名后,再发送至邮箱中。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站申明

© 2022 版权所有 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
京ICP备18046265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02450056号